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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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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2-04-20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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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的同时,我问:“大家都忽略了一点,发现谢勤工最后一个监控,是他从药店出来,买了药。也就是说他晚上肯定吃了药,吃了药为什么还会精神错乱?这不符合常理。”
    “买了药不代表吃了药。”侦查员说,“我们问了谢豪,谢豪说没看见自己的干爹吃药。说不准是忘了吃了,或者遵医嘱,这个药应该是临睡之前吃。”
    这个解释还算合理,我顿了顿,目光停在一份询问笔录上,我说:“据死者周围人反映,死者生前一般不发病,因为有药物控制,但是一旦发病,也只有不到半个小时的样子就恢复清醒。那么我们可以说死者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走到了芦苇荡,但是在芦苇荡里走上好些圈,至少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吧?既然已经恢复意识,不应该走不出芦苇荡啊。这个芦苇荡说大也不大,走出去应该不算难事。”
    会议室里沉默了一下。
    大宝打破了沉寂:“不能排除是鬼打墙。”
    “鬼打墙?”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侦查员说:“你是说民间的那种说法,就是人在一片旷野里,尤其是有坟墓的地方,会被鬼上身,然后怎么走都是绕圈走,就是走不出这一片旷野的说法吗?你不是法医吗?法医也迷信?”
    大家对大宝的嘲笑惹恼了一直坐在一边一言不发的驾驶员韩亮。韩亮虽然是驾驶员不能参与案件讨论,但是在这种问题上,他还是选择了开口:“看!你们都不懂了吧。”
    接下来的十分钟,韩亮用简单明了的话语,用科学的方式解释了“鬼打墙”的含义。
    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行走时,分不清方向,自我感知模糊,不知道要往何处走,所以老在原地转圈。把这样的经历告诉别人时,别人又难以明白,所以被称作“鬼打墙”,其实这是人的一种意识模糊状态。
    其实没有精神病患的正常人也会出现鬼打墙的现象。因为生物的身体结构有细微的差别,比如鸟的翅膀,两个翅膀的力量和肌肉发达程度有细微的差别。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也有差别,这样迈出的步子的距离会有差别,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长,右腿迈的距离短,积累走下来,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但是这个前提是在人意识模糊、不辨方向的状态下。
    人的意识清醒时,会用视觉来自我调整行走方向,在进入意识模糊状态下,视觉的调整作用就失效了,尤其是在有一些标志物的地方,比如坟场,这些标志物大多很相近,所以会造成意识误差,从而出现这种现象。
    “你的这种说法可靠吗?”侦查员收起了嘲笑。
    “当然。”韩亮一脸自信,“我曾经做过实验,把小狗的双眼蒙起来,让它在操场跑,跑的绝对是一个圈。可能不是一个标准的圆圈,但它走的的确不是直线。”
    大家又开始沉默。
    “不信?”韩亮接着说,“不信你们可以做一个侦查实验。当然,鬼打墙这种科学现象也是偶发的,并不是绝对可以发生的。”
    一个手快的侦查员看完手机,说:“确实,网上也是这么说的。”
    “一个弄不清性质的案件,用鬼打墙来解释,是不是有些牵强呢?是不是不太能说服别人呢?”我开口道。
    因为我有了我的证据。
    我说:“我明天要解剖尸体!”
    “怕是不行。”赵局长说,“死者家属坚决拒绝解剖,我们不能硬干。”
    “那么如果我掌握了这可能是一起命案的可靠证据,是不是就可以硬干了呢?”我问。
    赵局长眼神坚定:“只要你能说服我。”
    “我有以下几点依据。”我说,“第一,死者的前臂有一些指甲印痕,这是新鲜、生前损伤,很可能和案件有关。我尝试了多种办法,自己难以形成。”
    赵局长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
    我说:“第二,如果死者是在现场磕碰形成头部损伤,那么现场应该可以发现血迹,如果说正好是沾有血迹的物体落入水中,这概率实在很小。”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名侦查员说:“可是你们不是说是对冲伤吗?摔跌所致的?如果是摔跌的,没有必要还把人移动到这个地方吧?老秦,别忘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还没有死哦。”
    “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我暂时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去解释,这一切都需要尸体解剖后才能定夺。”我说,“那我接着说第三,第三,我看了现场原始照片,民警发现死者的时候,他的衣服前襟没有黏附泥土。如果死者是在现场俯卧位置,额部撞击地面,那么,他的前襟肯定会沾有泥巴。”
    死者被发现的时候,上半身的大部分以及头部都是在水面之外的,胸部前襟也在水面之外,不存在被污水污染的问题,所以我发现的这张照片,貌似说服了所有人。
    但是我的发现不止这些,我接着说:“第四,我看了当时民警携带的执法监督仪拍摄下来的视频画面。”
    我一边说,一边操作电脑,把视频图像通过投影仪投射在大屏幕上。大屏幕上立即显示出了现场当时的情况,一片嘈杂。几名民警手忙脚乱地把伤者从水里拖上了岸边,然后触摸了颈动脉。
    这名民警突然抬头说:“快救人,快打120,居然还有脉搏!”
    随着民警这句话落音,大家又开始手忙脚乱起来,电脑里发出一片嘈杂的声音。几名民警把伤者抬上担架的时候,携带摄像头的人走近了伤者,于是视频里有一张近距离的伤者画面。
    我点击了暂停。
    “这张画面,可以看出什么?”我问。
    大家都盯着大屏幕,不发一言。
    我说:“大家请留意死者额部创口处的血迹。”
    “面部有不少血,额部也有。”大宝说,“我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了!”
    我摊了摊手,示意让大宝接着说下去。大宝说:“死者的额部有明显的流注状血迹。这个血迹肯定是从额部创口往发际线里流的。这样看起来,已经都干了。”
    我接着说:“不错,就是这些流注状的血迹。死者如果是自己摔跤,那么就是俯卧位,血迹应该往地面流。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或者坐了起来,那么肯定是往鼻梁流。如果是摔倒后又站了起来,再次仰面倒地成被发现的姿势,血肯定是往两侧流。”
    “对啊!血往发际线里流,难不成他摔倒后,还倒立了一段时间不成?”大宝说。
    大家都表现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那秦科长你说,”赵局长说,“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血迹?”
    我摇摇头,说:“我还没有想好,所以不能解释很多问题。”
    “我的问题也解释不了。”林涛说,“为什么现场只有死者一个人的足迹?”
    “是啊。”我说,“为什么只有一个人的足迹,为什么损伤呈现出对冲伤的表现,为什么有人杀人却不杀死就抛弃,这我都不能解释。”
    “但我觉得有疑点。”我说,“只要有这些疑点,我觉得我们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对尸体进行解剖。”
    “可是他那个儿子五大三粗不讲道理,就是坚决反对我们尸检啊。”侦查员露出一脸畏难的表情。
    “别说了。”赵局长一脸凝重,“我决定了,明早对谢勤工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通知谢豪到场,如果他拒绝到场,在笔录里注明。”
    【4】
    我在戴上手套、装上手术刀片的那一刻,心里无比神圣,却又压力很大。赵局长这次拍板是对我的充分信任。我虽然有一些疑似命案的依据,但是林涛他们也有不是命案的依据。一旦不是命案,而我们又解剖了尸体,难保那个不讲理的儿子不会来公安局闹事,我就等于给赵局长添了麻烦。
    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不能再为这些事情分神了。
    尸体经过冷冻后,原来潜在的一些损伤果真暴露了出来。死者双侧前臂有指甲印的地方,开始有些发青,这说明皮下有出血,也就说明了死者生前双前臂遭受过约束。
    这一发现给了我极大的鼓舞。
    经过解剖死者的双前臂,果真发现了明确的皮下出血。
    “死者有约束伤。”我说,“胸腹腔解剖没有发现明显异常。因为死者是第二天早上被发现还没有死亡,这之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所以无法从胃内容物中推断死亡时间,只能确认胃内容物和他的晚饭成分一致。”
    “开颅吗?”大宝在一旁准备好了开颅锯。
    我点点头,用手术刀划开了死者的头皮。头皮一划开,就有很多暗红色的血液从头皮下涌了出来,我连忙拿了个盆来接。
    “头皮下怎么会有出血?”大宝问。
    我摇摇头,说:“这不是头皮下出血,是帽状腱膜下出血。头皮结构致密,即便出血也会因为组织压迫而迅速停止,所以头皮下出血一般都很局限,但帽状腱膜结构疏松,一旦出血,就无法控制,会形成大范围的帽状腱膜下出血。”
    人的头皮下方还有个帽状腱膜,帽状腱膜下都是一些疏松的组织。正是因为这个结构的存在,我们的头皮才可以和颅骨有滑动,而不是紧贴在颅骨上的。但是这个结构里的出血,因为少了组织自身的压迫作用,出血量会比较大。
    在伤情鉴定中,我们发现,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多是撕扯头发而形成的,直接暴力作用不能形成,这样的损伤构成轻伤。
    一方面因为死者的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多在顶部,顶部在ct片的骨窗中没有显现,另一方面因为我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死者的颅内出血和颅骨骨折上,所以帽状腱膜下出血我们并没有通过读片而发现,在解剖的时候才会手忙脚乱。
    “怎么会有帽状腱膜下出血?”大宝问道。
    我没有回答,从帽状腱膜下把头皮和颅骨分开,直到翻动头皮达到额部创口的位置。额部的颅骨骨折呈放射状。
    我用放大镜观察了颅骨的骨折情况,说:“我现在更加确定这是一起命案了。”
    林涛连忙凑过头来看:“为什么?”
    我说:“你看,死者额部的骨折线错综复杂,是多次形成的。虽然一次也可以形成放射状的骨折线,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他额部的放射状骨折其实是有好几个中心点的,而且从这些中心点放射出去的骨折线有互相截断的现象。”
    在观察颅骨骨折的时候,法医会注重观察一个现象,叫作“骨折线截断现象”。也就是说,骨折线互相之间有截断,说明这两条互相截断的骨折线不是一次形成的。
    因为颅骨骨折主要是局部变形,导致骨折线延伸,但假如骨折线在延伸的时候遇到了另一条骨折线,那么它就不会再继续延伸,而是被那条已经存在的骨折线截断。
    “骨折线截断现象存在,”大宝说,“说明死者额部多次受力,而不是一次,那么这个案子是意外的可能性就小了。总不能反复摔跌在同一个地方吧。”
    “不是意外也可能是自杀啊。”林涛说,“比如他反复撞击一个地方。”
    我摇摇头说:“损伤要结合起来看。别忘记了,死者还有帽状腱膜下血肿,这种损伤一般都是被人撕扯头发而形成的,撞击不能形成。”
    “老秦的意思是说,”大宝补充道,“两个损伤结合起来看,死者应该是被人拽着头发,撞击在地面上的。这样的动作也是头颅的减速运动,会有对冲伤。”
    林涛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说:“那为什么凶手不把死者杀了算了,活着抛弃不合常理啊?还有,现场为什么只有一种鞋印?”
    对于林涛连珠炮似的询问,我摆了摆手,说:“别急,我昨晚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现在基本想通了。既然我的想法已经得到了尸体解剖的证实,那么,我会在稍晚些时候和大家说道说道的。”
    “又卖关子!”林涛噘了噘嘴。
    我微微一笑说:“少安毋躁,现在是广告时间。”
    我站在专案组会议室当中的主席台后,用激光笔指着大屏幕上的尸检照片,大宝在一旁配合我播放着幻灯片。
    “损伤情况我已经汇报完了。”我说,“现在死者是怎么死的,大家心里都应该有数了。对,他是被人先抓住双手按倒,然后撕扯头发撞击地面导致重伤的。”
    我顿了顿,说:“因为重伤后被人抛弃到荒郊野外,所以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林涛说。
    我对他笑了笑,说:“好,那么我们就开始回答之前提出的问题。凶手导致死者重伤后,因为颅脑损伤而丧失活动能力的谢勤工从外表上看上去,很像是死亡了,这可能让凶手以为死者死亡了。这也反映出凶手当时很慌乱。”
    “这不是主要问题。”林涛的性子一直很急躁,“现在支持本案是自杀的只剩下唯一的依据了,就是现场痕迹状况。为什么现场只有死者的鞋印,没有凶手的?”
    我说:“你确定那是死者的吗?”
    “当然!”林涛说,“现场只有一双鞋印,如果不是死者的,死者怎么走到那里去的?飘过去的,还是鬼拉过去?”
    “不能是抬过去或背过去的?”我说。
    林涛顿时傻了眼,自言自语道:“哦,对呀。”
    我接着说:“我分析认为,凶手以为死者死亡后,像扛麻袋一样用肩膀扛起了死者,准备运到偏僻的地方去。”
    说完,我做了个扛大宝的动作,虽然我肯定扛不动他。
    “死者的腹部在凶手肩上。”我说,“因为昏迷,所以他的头部和脚部都是下垂状态,这样,死者的额部血迹就往发际线里流了。因为作案现场在室内,不在池塘边,所以死者的衣服前襟也没有沾到泥巴。而且这个是最能解释两名报案人的所见的。因为死者被扛在肩上,死者臀部的高度和凶手头部的高度一致,所以在月光下,确实看见的是一个没有头颈的黑影。”
    “你怎么知道在室内?”侦查员问。
    “既然现场只有凶手一双鞋子,说明死者没有穿鞋,这个天气,如果在室内不穿鞋很正常,但这样一个小老板,出门不穿鞋就不能解释了。”我说。
    “你说的扛死者的姿势,死者的血迹不会滴到地上吗?”林涛说。
    “额头创口出血量不大,滴下来的血,落在泥巴地里,你能发现得了吗?”我说。
    “那为什么会像鬼打墙一样绕圈?”侦查员接着问,“难不成是真的鬼打墙了?”
    “我觉得不像。”我说,“如果真是鬼打墙,凶手就没心思继续扛着死者了,早扔了。我猜是凶手一直在寻找一个保险的抛尸地点,犹豫不决,但因为两名高中生的声音惊了他,他只有把尸体扔在之前看到的池塘里。准确说是放,不是扔。因为没有发现死者背部损伤,死者在池塘边落地的力很小。因为放下死者的动作很轻,就需要用力,凶手的鞋子陷进了泥里。”
    “可是我们在现场没有看到赤足印啊。”林涛说。
    “如果凶手穿了袜子,就不会形成赤足印,而是形成不太清楚的袜印。我们知道,从公路边到水塘边的芦苇荡中央,是有一条小路的。我认为凶手就是从这条小路穿着袜子逃离的。而逃离后不久,民警接踵而至,民警的鞋印覆盖了袜印,所以你们没有发现。”
    “这个推测完全有可能。”林涛一脸崇拜的目光,“本来地方大、袜印浅,我们都是寻找一些有特征性的痕迹,比如脚趾、鞋底花纹,如果是袜印,确实不可能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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